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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编号: 11805252009
信件主题:
失窃物品何时还
来信人: 游客*
写信时间:
2018-05-25 20:56:16 类别 批评
来信内容:

我是屯子镇桥村村民,本不富裕,去年我家中被盗,丢失的均为家中必备物品,已报案,公安局已抓到犯罪人,并返还了我一部分财务,但还剩下一些财务没有返还,包括电脑,儿子要结婚用的床上用品及新棉花被子等等,浚县公安局也没有给出具体回复,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时间: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案件县公安局201611月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目前案件已破,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公安局已将追回部分被盗物品返还受害人姜,挽回了受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对案件涉及到的受害人的电脑(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变卖销赃商店已转租换人),床上用品四件套(追回并归还两条被子,另两件被嫌疑人使用过后扔掉),无法追回返还受害人该情况办案民警已向受害人姜某进行沟通解释,其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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