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农口各单位及机关各科站室的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督查、信息、提案议案处理、目标管理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制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后勤、保卫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库的综合管理;负责农业定期报表统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宣传、妇女、群团、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受委托承办农业系列技术职能评审工作;承担全县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及二级机构班子的考评。
(三)财务科
指导全县农业和局属二级机构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各项资金及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四)种植业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承担种植业工作的情况综合、有关业务的协调及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材料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的收集与通报;指导农业救灾工作、旱地农业开发工作;指导农业试验、示范工作;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登记;组织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及拟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区划工作,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开发、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开发中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的关系;组织进行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重要商品基地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汇同有关部门制订农村富裕劳动转移规划;协助局积极向上申报项目。
(五)科教科
拟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绿色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六)农村经济管理科
负责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管理农村各类承包合同;负责全县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协调农村内部经济利益关系;负责全县农经体系建设和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培训、上岗、建档、建制工作;组织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调研,并收集与培养农村经济管理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济发展经验;负责全县农村收益分配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
(七)种子管理科
贯彻执行《种子法》及在关法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种子工程发展建设规划;负责良种繁育,新品种选育、引进、筛选、试验、示范、推广和应用新成果、新技术及良种良方配套措施;负责全县品种布局、种子生产计划、加工、储备、经营和质量管理;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经营和质量认证等证件,搞好种子市场管理。
(八)监察审计科
承办农业法规、规章和办法的起草工作;负责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检查、落实;负责涉农案件的信访工作,协助政法部门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等;参与制定并监督实施耕地保护与补偿制度;监督检查农业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农业及农村经济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对农村政策、法规等调研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立案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及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违法违纪案件;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制度实施监督;负责管理、规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秩序,监督指导全县各乡镇审计事务所的业务工作;对局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