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工作汇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局内各股室、所属各单位以局名义、局办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五、负责日常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上级目标考核。
六、负责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局机关日常学习和承办各种会议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和物资、车辆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水电维护、美化、基建、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结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各种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人事监察股工作职责
1、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内部调配,对外招聘,资格确认工作。
2、负责维护和解决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正常的申报评定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
7、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国家行政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对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纪宣传教育。
8、协助局党组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9、负责查处单位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10、负责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查处各种违章违纪事件。
11、受理单位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12、负责“清风文物旅游”官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规范、监督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文物保护、景区管理、旅游行业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负责处理、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
四、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申报、年审、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对本单位内执法人员信息库的建设和信息管理。
六、对在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负责听证会的主持。
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引起行政诉讼的,负责行政应诉。
八、负责各种法律文书的发放、收缴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物管理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文保单位申报和“四有”建档工作。
4、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和资料申报工作。
5、每年对已公布的国家、省、县文物保护单位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隐患拿出意见并及时报局领导班子。
6、依法打击破坏、盗窃、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确保文物安全。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业管理股工作职责
1、负责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市场秩序及服务质量的规范、监督和检查,受理旅游投诉;
3、负责对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定点饭店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4、负责星级饭店的等级评定、审核、申报工作;
5、负责县域内的景区经营活动和旅游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活动,改善旅游环境;
6、负责景区文明单位、创A等级申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宣传教育股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地市场进行调查,了解本地和外地客源市场现状,制定年度和阶段营销计划。
2.负责开拓新的客源市场,并在条件成熟的城市向局班子提出建立景区代办处的具体方案。
3.负责及时收集各部门反馈的游客信息。
4.负责与外地旅行社的旅游团队协调签署相关合同,负责制作对外地组团社奖励政策兑现的具体方案。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6、负责景区的宣传推介工作,制定年度和阶段宣传推介方案。
7、负责景区形象、全年宣传计划及大型推介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
8、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外宣传工作。
9、负责重要来宾、重大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负责安排重要来宾的题字、签字。
10、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和阶段教育培训计划。
规划建设股工作职责
1、在基建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搞好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和定标工作。
2、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领导班子交给的规划、设计、制图、合同签定工作。
3、把好工程的质量关,对单项工程的施工要求、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实行整个工程的设计、预算、结算和工程质量的监理。
4、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验收规定,搞好工程的施工及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工作,对在验收时提出的质量问题,除认真填写好验收单外,还应限期整修。
5、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作好工程变更及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作和筒易图制作工作。
6、积极配合环卫人员指导施工单位,搞好工程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7、积极配合园林科,保证不在施工中损坏古树名木、花卉草坪和其它建筑设施。
8、积极配合文物科搞好文物建档中的测绘制图工作。
9、积极通知和配合宣教科搞好施工场地原貌的摄影、摄像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园林股工作职责
1、努力提高本股室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和落实景区每年的绿化、美化方案。
3、积极主动配合宣传教育股,做好绿化、美化场地的原貌摄影、摄像工作。
4、负责景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养护工作。
5、负责景区花卉树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景区的护林防火工作。
8、负责伾山锦绣园内卫生、秩序和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伾山、浮丘山景区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文物管理工作。
2、负责文物、古建及旅游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3、负责搞好游客的接待工作,积极配合行管科受理游客现场投诉,收集和及时向局班子反馈游客意见。
4、负责加强门票、香金、捐资管理,积极组织经济收入。
5、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岗位职责:
1、售票员职责:
(1)负责门票销售业务。
(2)负责本岗位的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门卫员职责
(1)负责游客的检票工作。
(2)协助办公室和旅行社做好重要团队、宾客的接待工作。
(3)负责本岗位的卫生保洁工作。
(4)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捐资员职责
(1)捐资员要负责做好对捐资户的登记和联系,为捐资工作发展提供信息。
(2)负责对游客的捐资做好开票工作。
(3)负责本岗位的卫生保洁工作。
(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会计职责
(1)会计要注意了解日前门票、香金、捐资工作中漏洞,及时提出建议。
(2)负责门票、发票的领取和发放、回收工作。
(3)负责票款、香金的上交工作。
(4)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景区派出所工作职责
1、遵纪守法,秉公办案,忠于职守。
2、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处理所发生的一切治安和刑事事件。
3、加强景区治安管理,维护景区良好秩序。
4、及时解决游客览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5、打击不良现象及违法犯罪分子。
6、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7、配合人事监察股,主要负责景区安全消防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景区工商所工作职责
1、行使工商职权,文明执法,注意工作方式,逐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2、负责景区内个体商户的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其自觉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3、对景区内的摊点,做到统一安置,统一规范,严厉打击景区内制假、售假、变相欺诈游客的违法行为。
4、接受游客投诉,及时处理工商投诉事件,维护景区声誉。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伾山旅行社工作职责
1、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制定并执行所属各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处理违法、违规事件。
2、协调社会各行业的关系,拓宽旅行社业务。
3、广泛收集信息,努力开发旅游产品。
4、按照旅游接待行程,安排好游客的交通、餐饮、住宿,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妥善处理旅游相关服务方面的协作业务及旅途中发生的各类问题。
6、组织业务学习,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参与踩线与旅游推介会。
7、协调所属部门的各项工作,完成局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8、配合旅游局积极推介大伾、浮丘、古城。
9、严格管理旅行社财务,保证财务正常运转,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10、完成导游人员的培训及年检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伾山游客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为游客提供导游及咨询服务。
2、负责游客服务中心的卫生、秩序及设施日常维护。
3、负责游客中心小件寄存工作。
4、负责游客中心轮椅、婴儿车、雨伞、拐杖等物品的租赁工作。
5、负责协助旅游局对外宣传及市场营销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物工作站工作职责
黎阳仓遗址:
1、负责与省考古研究院对接,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做好黎阳仓遗址的勘探、考古、发掘、保护展示,合理使用黎阳仓遗址专项经费,搞好省考古研究院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等工作。
2、负责与伾山街道办事处、东关村委及黎阳仓遗址周边村民搞好对接,协调处理好征地、拆迁及相关赔偿等事项。
3、负责做好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及业务单位参观人员的接待、讲解等工作。
4、负责黎阳仓遗址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突发事件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位、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负责协调黎阳仓遗址博物馆的筹建、建设工作。
6、完成有关黎阳仓遗址的其他工作。
文物仓库:
1、负责文物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24小时值班守护。
2、严格交接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位、职责到位。
3、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等工作。
4、负责文物的建档、建账工作。
5、负责文物的维护、保养、保管工作。
6、负责博物馆的展板工作。
7、完成有关文物仓库的其他工作。
文物调查、考古、发掘:
1、负责配合基本建设进行地下文物的调查钻探发掘工作。
2、负责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完成黎阳仓遗址的考古钻探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旅游产品开发部岗位职责:
1、负责旅游纪念品设计开发,并寻找相关单位制作成品。
2、负责收集具有当地特色的传统工艺品,对其进行研究、开发,使命变为旅游纪念品。
3、对经营门市进行管理、核算、建帐。
4、配合工商税务部门对经营门市及从业人员进行三证(税务证、工商营业证、卫生健康证)管理。
5、积极组织经济收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