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7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平稳增长,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625元,比上年增加3005元,增长7.58 % 。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43328元,比上年增加3159元,增长7.86%。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