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浚县国土资源局东陪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2-5533007
不动产权利人 |
孔 祥 宾 |
不动产坐落 |
浚县怀禹路东段路南(浚县纺织品公司家属院) |
更 正 内 容 |
登记簿记载面积为134.05平方米,因面积、界址线有误,致使登记簿记载面积错误,由面积134.05平方米更正为103.50平方米。 |
备 注 |
2018年6月8日浚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公告,更正内容为由证载面积134.05平方米更正为实际占用面积122.26平方米。因该宗地实际参加房改面积为103.50平方米,现更正为房改面积103.50平方米,实际占用多余面积待手续完善后重新进行登记。 |
公告单位:浚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