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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