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09:30:59发布人:阅读: 次

 

浚教体〔2018〕44号
 
 
浚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确保完成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8〕40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中职招生良好氛围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各学校要在县教体局的领导下,站在促进全县职业教育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今年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将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上职业学校创出彩人生》宣传海报,张贴到每个初中学校、每个行政村、社区等公共场所位置醒目、人员密集的地方。将《致全省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职业生涯设计》发放到每位学生及班主任,帮助初中毕业生客观认识自己,全面了解职业及职业生涯,掌握职业生涯设计的基本方法,引导所有初中毕业生正确选择志愿。在各初级中学任命的职业教育专职负责人,要加强联系及时掌握职业招生信息。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宣传职业教育在建设新农村中的突出作用;宣传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与就业形势;宣传中职学校毕业生在社会各行业中做出贡献的典型;宣传职业教育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尤其是国家对中职生的资助、奖励政策,营造全民关心、重视、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动员工作。抓住九年级即将毕业离校的时间节点,认真分析形势,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看中考分数等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动员工作。
四)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好中职招生考核奖励制度,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好招生工作。
(五)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各乡镇中学校长会,提高校长对中职招生的认识;二是开好九年级班主任会,要向班主任传达中职招生会议精神,了解中职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开好学生会,向学生宣传中职招生政策和规定,帮助学生了解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及前景,指导学生填报中职学校。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招生责任制
县职业学校和各初中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中职招生工作小组,明确校长是中职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中学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中职招生工作,协助、配合县职业学校的招生活动。各校要明确招生任务,签订目标责任状,严格控制初中学生的流失,确保我县今年中职招生任务的完成。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为严格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净化中职招生环境,维护正常的中职招生秩序,进一步强化中职招生监督管理,强调招生纪律如下:
(一)县职业中专、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县中职招生纪律;不搞有偿招生、不买卖生源、不收受“介绍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二)坚决执行“三不准”:一是任何学校未经县教体局同意,不准擅自与外地中职招生机构联合办学,不组织学生到市外中职学校参观;二是任何学校未经县教体局同意,不准擅自同意招生机构进入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三是任何教师未经县教体局同意,不准擅自与任何机构联系,进行有偿招生、暗箱操作接送学生。
(三)严格执行“先县内、后市内”的招生原则。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教体局将对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宣传、报名、学生到校及巩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督查结果和各中学完成中职招生任务情况均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进行考评,并与年度考评挂钩。对中职招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予评优评先,并通报批评。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确保完成我县招生任务。
附件:1.2018年浚县各初中学校中职招生任务表
          2.2018年浚县中职招送生联系学校工作人员安排表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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