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鹤政办〔2017〕2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督重点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落实监督内容
(一)加强中央、省、市交办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围绕中央巡视、督察和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反馈的问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二)加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浚县“十三五”规划、建设活力文化生态幸福新浚县发展目标,聚焦浚县转型发展、扶贫脱贫、环境保护“三个攻坚战”,以及在落实国有企业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严肃依规依纪问责。
(三)加强县政府集中督查事项落实。在开展集中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落实成效,对县政府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重点任务落实。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三、明确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1日—8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11日—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8月11日—10月31日)。县政府组织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核查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对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二)注重教育引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负责、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内容,深入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检查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四)严肃执纪问责。县乡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电话、网络、微信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有效处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于每月6日前报送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1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张 冰 县政府督查室 电话:0392—5527886
邮 箱:xxzfdcs@126.com
谢要显 县政府纠风办 电话:0392—5530110
邮 箱:xxjwlzb@126.com
附件:1. 浚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
议成员名单
2. 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统
计表
2017年8月7日
附件1
浚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 雷(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赵俊海(县纪委副书记)
魏志刚(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陈海霞(县监察局副局长)
田玉山(县编办纪检组长)
宋全国(县发改委纪检组长)
于顺秀(县教体局纪检组长)
张庆安(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平宝朋(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任 涛(县住建局纪检组长)
李秀平(县卫计委纪检组长)
杜天云(县审计局纪检组长)
闫利霞(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路庆怀(县食药监管局纪检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纠风办,陈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单位 | 立案件数 | 问责总人数 | | 形态指标 |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他 | 第一种形态 | 第二种形态 | 第三种形态 | 第四种形态 | ||||||||||||||||||||||||||||||||||||||||||||||||
谈话函询了结 | 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 | 提醒谈话 | 警示谈话 | 批评教育 | 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 | 责成退出违纪所得 | 限期整改 | 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 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 责令公开道歉 | 通报 | 诫勉 | 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 | 党内警告 | 党内严重警告 | 行政警告 | 行政记过 | 行政记大过 | 行政降级 | 取消荣誉称号 | 撤销政协资格 | 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取消当选资格 | 终止党代表资格 | 停职 | 调整职务 | 免职 | 引咎辞职 | 责令辞职 | 改任非领导职务 | 安排提前退休 | 降低退休待遇 | 其他组织调整类措施 | 撤销党内职务 | 留党察看 | 开除党籍 | 行政撤职 | 行政开除 | 降职 | 取消退休待遇 | 解聘 | 解除劳动合同 | 辞退 | 组织除名 | 其他重大职务调整类措施 | 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开除党籍 | 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开除公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