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浚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5日
浚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财税与经济协调发展,建立部门间涉税信息高度共享、相互印证的财税管理机制,提高政府财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6〕14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以财税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全面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2015〕42号)等精神,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涉税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为建设新时代更高品质活力、文化、生态、幸福浚县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结合实际,稳步实施。统筹兼顾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与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统一,鼓励各乡镇(街道)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2.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坚持税务机关征税主体地位,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实现县乡政府之间、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由税务机关单一征管转变为多部门联动协作、共同推进。
3.信息共享,及时公开。坚持财税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共享相协调,加强与其他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衔接,强化涉税信息增值利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综合治税信息,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
4.着眼全局,注重应用。以实施综合治税为突破口,充分认识大数据的资源优势,促进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提升,为有效处理复杂财税问题提供新手段,逐步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
(三)总体目标。依托省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选择重点领域和行业先行一步,促进涉税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形成政府领导、财税牵头、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财税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税收征收效率和财税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工业和信息化、审计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运用涉税信息共享系统。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省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为依托,运用、维护全县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与市综合治税信息系统的完整对接。结合税收征管需要和部门职责,对各相关部门应提供涉税信息的内容范围、标准格式、传递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断完善涉税信息处理功能,确保各成员单位之间、县和乡镇(街道)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和业务协同顺畅高效。
(三)完善涉税信息管理体系。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信息处理流程,制定并逐步完善各环节信息管理机制。信息采集环节,县垂直管理部门原则上由县级集中采集,其他部门根据信息管理权限实行分级采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业务领域内的制度和工作规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涉税信息。信息处理环节,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涉税信息筛选、整理、审核和分析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和发现的疑点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信息应用环节,税务机关负责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定期向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查证结果和应用效果。
(四)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围绕重要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深入查找税收征管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针对疑点信息涉及的重点领域要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力度,确保税源管控的有效性,切实防范税收征管风险。逐步将涉税信息运用于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涉税司法案件查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财政资金安排等领域,不断延伸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涉税信息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建立涉税信息评估分析模型,做好财税收入预测、税收政策研究和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规范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谁拥有、谁定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涉税信息接收、使用、保管和销毁等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其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不应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确保部门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是财税管理机制的重大创新,是确保依法征税、科学治税的有效手段,是解决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必然要求,对政府提升财税治理能力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注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辖区的综合治税方式方法,开创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乡财政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超前做好沟通对接、考察学习、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把综合治税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税务机关要加大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和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力度,完善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其他成员单位要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及时传递本单位涉税信息,加强共享信息的使用管理。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综合治税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
(四)加强引导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涉税信息依法开放共享,定期向社会通报综合治税工作情况,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浚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浚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李 雷(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魏志刚(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郜东平(县财政局局长)
王 磊(县国税局局长)
张光明(县地税局局长)
秦延林(县审计局局长)
郭 俊(县工信局负责人)
成 员:徐金秋(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张立业(县国税局副局长)
张 博(县地税局副局长)
张 涛(县审计局副局长)
吴 军(县法院副院长)
任立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再文(县教体局副局长)
雷风全(县民宗委主任)
彭震强(县公安局政委)
李 克(县民政局副局长)
武全山(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保国(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士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田 魁(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永梅(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华章(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侯世贺(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敬有(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贵廷(县畜牧局副局长)
申海安(县农业局〔林业局〕副局长)
杨宏才(县商务局副局长)
耿清文(县文广局副局长)
李宝玺(县卫计委副主任)
张全武(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杜智敏(县工商局主任科员)
王 忠(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希俊(县政府金融办主任科员)
王文安(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李俊喜(县粮食局副局长)
贾永亮(县安监局副局长)
刘素英(县房管中心副主任)
刘宇峰(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陈 霞(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赵志亮(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王陆峰(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世章(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殷庆喜(人行浚县支行副行长)
刘 斌(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建议,制定完善涉税信息基本目录,组织综合治税宣传培训,推广应用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利用,规范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开展综合治税督导考核,组织综合治税宣传培训等。郜东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金秋、张立业、张 博、张 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