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7-10-10 15:05:29发布人:阅读: 次

   

根据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及公文把关、签批、登记;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会务、领导活动安排和视察考察、大型活动组织;承办县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负责办公室的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三)综合股。负责县政府综合材料、重要报告、县长和常务副县长重要讲话的起草及整理;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四)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上报和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学习、教育活动。
(五)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应急值守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汇总和上报,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值班,接收、运转上级会议、活动通知;负责上级电视电话会议、全县综合性会议的通知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印鉴管理、党务等工作。内设应急协调股、值班室。
(六)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各类整改事项的接收、交办、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七)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协调处理全县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审核、协助用户报批无线电台,履行市无委会、县政府赋予的其他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责任、任务。
(八)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审理不服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县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及代理县政府应诉、赔偿案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之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的争议;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
(九)县人防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教育,制定、实施人民防空规划、方案和各项保障措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落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内设秘书财务股、工程稽查股、指挥通信股。
(十)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应用、管理、维护和信息的整理、发布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网络与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管理以及信息安全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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