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00:00:00发布人:阅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期盼,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切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统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维护好专栏建设,认真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的通知》(豫政办文〔2015〕41号),按照职能分工,现将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任务分解如下:

  推进行政审批、权责清单信息公开由县编办牵头落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由县财政局牵头落实;推进财政审计公开由县审计局牵头落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由县房管中心牵头落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县环保局牵头落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由县安监局牵头落实;推进土地供应信息公开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由县住建局牵头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告、价格收费和信用诚信信息公开由县发改委牵头落实;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由县人社局牵头落实;推进社会组织与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由县民政局牵头落实;推进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由县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教体局分别牵头落实。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以上栏目的开发建设、技术维护、督促指导工作。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对不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时间和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内容,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以及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将依据《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浚政办〔2008〕59号)进行责任追究。

  四、提高信件办理质量和办结效率

  “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县长信箱”是群众向政府提出诉求、政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平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信件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在办理各类信件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期限办结。回复内容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领导把关阅批,对敷衍塞责、内容虚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办理难度大、不能如期办结的,或对交办有疑义、需要调整承办单位的,应提前向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说明情况,不得作推诿性的答复。对每季度信件办理中答复不及时、办理不力、群众满意率低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已纳入全县综合考评目标,县政府办公室将实行季通报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的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季通报将作为每年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目标年度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请各单位按照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完成目标任务。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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