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了解相关背景、目标、要点,增进社会合作协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6〕14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鹤壁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7〕5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并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组织推进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县政府法制办根据职责分工,在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下,配合推进政策文件解读相关工作。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解读工作;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解读工作。
三、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县政府规章。
(二)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解读要坚持 “精准、及时、实效”的原则,着力对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重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四、解读内容
政策文件解读应当结合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点,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准确地把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文件差异等讲清楚,把政策文件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讲明白,不断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角度、多侧面解读,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把政策文件讲透讲清,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
五、解读流程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起草部门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包括具体解读内容。
(一)县政府规章解读流程。规章草案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起草部门会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与规章草案一并报批。其中,起草部门负责实施要点、操作指南、制定背景等内容解读,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相关法律问题解释。规章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一并公开规章和解读材料;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
(二)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或者拟由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县政府同意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时,应当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县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不予办理。文件经县政府领导审签后,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一并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
(三)县政府部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县政府部门确定以本部门名义印发重要政策文件的,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本部门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
六、解读形式
政策文件解读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释疑惑,传递权威信息。起草部门、政策文件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媒体等可通过撰写解读评论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解读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
七、解读渠道
政策文件解读应当通过多样化、立体化的传播渠道开展。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政府网站是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起草部门通过部门网站等其他途径发布解读信息的,应当同步报送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政府研究出台涉及全县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后,以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八、解读回应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引导舆论,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九、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当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要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加强政策文件起草人员、政策解读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
1.浚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列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的部门名单
3.浚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明细表(适用县政府部门)
4.浚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明细表(适用各乡镇、街道)
5.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流程
附件1
浚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雷(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姚永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魏志刚(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凤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克胜(县编办主任)
张成军(县发改委副主任)
陈宗全(县教体局局长)
连 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海霞(县监察局副局长)
郜东平(县财政局局长)
郑风光(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田希褔(县档案局局长)
武安存(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孙 斌(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魏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列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的部门名单
县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计委、审计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局、统计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事物管理局、人防办、扶贫办、行政服务中心、房管中心、农机局、县志办、民宗委。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流程
为做好县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发挥县政府办公室的审核把关作用,按照市、县文件要求,结合办公室公文流转实际,制定如下流程:
一、文件承办科室对所运转(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类需要解读的重要文件,审核是否附有解读材料,对没有解读材料的督促起草部门补充完善后再运转。
二、文件运转至县政府法制办时,县政府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一并进行审核,对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却未附有解读材料的文件不予审核,交承办科室补齐材料后重新(或继续)运转。
三、文件运转完毕,承办科室向秘书科交送文件电子版时,一并交送解读材料电子版。
四、秘书科通知电子政务办,由电子政务办在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在浚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起草科室(或部门)根据解读方案,在其他媒体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