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浚县脱贫攻坚三年规划
(2018-2020)》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黎阳建管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浚县脱贫攻坚三年规划(2018-2020)》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30日
浚县脱贫攻坚三年规划(2018-2020)
为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与全市同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根据《浚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的工作部署,结合新时代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浚县贫困实际,制定《浚县脱贫攻坚三年规划(2018-2020)》(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实施范围包括26个省级级贫困村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一、当前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最大最根本的民生,纳入全县“三大任务”之一,高规格重视、高起点部署、高精准举措和高力度推进,脱贫攻坚两年来,全县现行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1.23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时代,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县委、县政府把脱贫攻坚纳入全县“三大任务”之一,三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体系和党政双组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得到全面落实,行业部门主责主业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扶贫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凝神聚气、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合力攻坚的氛围初步形成;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谋发展的意愿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县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
截止2017年底,全县还有0.9229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个未摘帽贫困村。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五大贫困特点依然存在,致贫因素叠加,因病因残占比高,脱贫成本投入大,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形势更为严峻、时间更为紧迫、任务更为艰巨。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现行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浚县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性指标,事关人民福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坚持党委统揽、党政同责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形成产业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攻坚合力,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制约瓶颈,全面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切实保障和改善贫困群众民生福祉,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要求。坚持“六个精准”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始终,精准识别、适时纳入,精准施策、注重成效,切实转变扶贫方式,大力实施以产业扶贫为核心的“六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三)坚持党委统揽全局核心作用的发挥。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体系和党政双组长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
(四)坚持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创新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体系,保持攻坚期内重点县党政正职稳定。加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强化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和任务,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
(五)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把脱贫攻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任务”之一统筹推进,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级各部门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凝聚全社会合力,同向同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六)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贫困对象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发扬自力更生和勤劳致富精神,不断增强自立自强精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依靠自身改变贫困的动力。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内,确保如期完成5个省级贫困村摘帽;0.922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总任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主要衡量指标全部达标退出,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落一个贫困村、不漏一个贫困人口”。
(二)具体目标。按照目标时序和先易后难的原则,继续实施集中攻坚和巩固提高“两步走”战略,2018-2019为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
——2018年。计划减贫4227人,5个省级贫困村脱贫摘帽;
——2019年。计划减贫3757人;
——2020年。计划减贫1245人,解决临时性返贫人口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衡量指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各项衡量指标全部达标,并按相应程序脱贫退出。
1.贫困村脱贫销号。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兼顾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部达到贫困村退出销号的10项主要衡量指标。
专栏1 贫困村脱贫销号主要衡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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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衡量指标 |
验收标准 |
属 性 |
责任部门 |
|
①贫困发生率(%) |
≤2 |
约束性 |
乡镇(街道) |
|
②有一条村通沥青(水泥)路面 |
≥100 |
约束性 |
县交通局 |
|
③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班车班车 |
≥100 |
约束性 |
县交通局 |
|
④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 |
≥100 |
约束性 |
县水利局局 |
|
⑤基本满足生活用电 |
≥100 |
约束性 |
县供电公司 |
|
⑥村标准化卫生室 |
有 |
约束性 |
县卫计委 |
|
⑦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有 |
约束性 |
县文广局 |
|
⑧广播电视户户通 |
≥100 |
约束性 |
县文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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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
有 |
约束性 |
县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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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基本实现通宽带 |
≥100 |
约束性 |
县联通公司 |
2.现行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以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全部达到贫困户脱贫的5项主要衡量指标。
专栏2 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主要衡量指标 |
|||
主要衡量指标 |
验收标准 |
属 性 |
责任部门 |
①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
有 |
约束性 |
乡镇(街道) |
②安全住房 |
有 |
约束性 |
县住建局 |
③达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的饮水 |
有 |
约束性 |
县水利局 |
④因贫困辍学学生 |
无 |
约束性 |
县教体局 |
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参合 |
约束性 |
县卫计委 |
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中相关的主要衡量指标推进实施并最终达标退出,各责任部门是责任主体,其中贫困村退出指标的数据来源是各相关责任部门,贫困人口脱贫指标数据来源是入户调查。
五、重点工作
(一)全力抓好产业扶贫。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核心举措和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根本途径。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模式创新和覆盖叠加相融合,引导扶贫贷款与精准扶贫项目相对接,努力打造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县域特色产业,2018年,县域扶贫主导产业初步形成,2019年,县域扶贫主导产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覆盖所有贫困户;2020年,县域扶贫主导产业形成一定规模,带动脱贫和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作用明显增强,贫困户脱贫长期、稳定、可持续进一步巩固。
——农林产业扶贫。
1、优化发展特色种植业。优化农业种植产业布局,调整农业种植产业结构,重点发展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和带动能力强的特色种植业。打造县域“扶贫产业园”,积极发展杂粮、设施蔬菜(裸地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花卉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将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保障贫困户在发展特色农业中取得实惠和收益。
2、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养殖生产基地。加大资金投入和扶贫贷款支持力度,重点向畜禽养殖扶贫产业工程倾斜,推进养猪、养牛、养驴、养羊等畜牧业养殖产业化进程。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推广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积极引进域外或依托域内龙头养殖企业,鼓励贫困户通过企业牵动、大户带动或自贷自养等养殖模式实现增收致富。
3、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鼓励县域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积极发展生态造林、特色林果、林下经济、林木种苗、苗木花卉、林下养殖等特色生态扶贫产业。帮助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大力推广林下中草药种植产业。
4、开展农业共营制扶贫。大力推进农村“三权分置”改革进程,探索创新贫困户脱贫有效途径,积极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养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制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贫困村、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支持发展产供直销、鼓励采取订单模式带动贫困户,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将贫困主体纳入生产全过程,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参与生产和入股分红等方式,使贫困户直接受益。推进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鼓励组建联合社,扩大规模生产,提高辐射带动能力。2018年,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所有贫困村,初步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不断增强,覆盖区域和经营内容相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整合,带动能力明显提高。2020年,培育和扶持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带动脱贫效果好的品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巩固。
5、开展资产性收益扶贫。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农村单亲贫困户和重残、一户多残的贫困户受益。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2018年,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富民强村的资产性收益扶贫项目进一步初步开展。2019年,资产性收益扶贫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县域内资产收益性产业扶贫项目的比重进一步提高。2020年,县域资产性收益扶贫项目规模达到70%以上,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渠道进一步拓展。
——光伏产业扶贫。
将光伏扶贫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贫困户的庭院、房顶等,通过引进域外光伏发电企业投资,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户用式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加收益。积极鼓励有资源条件和资金条件的村镇参与光伏电站建设,推进村级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和适度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重点扶持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到2019年,全县光伏扶贫受益户数达到5000户。
——电商产业扶贫。
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店,整合线上信息资源和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种养殖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体资源,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购产品或提供就业机会,健全农副土特产品网上购销体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大槐树、新益农、移联网信等重点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建设,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水平。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鼓励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乐村淘、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鼓励县乡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二)实施金融扶贫。把推进实施金融扶贫作为破解产业发展资金瓶颈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金融扶贫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小额贷款”“扶贫贷”和“政银惠农贷”等金融产品的支撑能力,为全市扶贫产业和扶贫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强化金融扶贫支撑产业项目的储备、筛选和优化,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林权证、物权证等“三权”确认,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贷款对象抵押的必备要件。不断优化国有银行等贷款对象年龄、贷款抵押物的限制条件,强化部门配合,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加大金融扶贫风险防控意识。
(三)实施就业扶贫。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和贫困村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围绕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分类开展特色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推进国家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的技工院校劳动预备制培训力度。加大相关培训政策支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各类技工院校,除享受“国家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规定的政策外,对参加中高职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教育补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于通过初次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优化和推进就业创业援助政策。优化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政策。给予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补贴,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贫困劳动力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大力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健全贫困户危房精准识别认定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动态掌握贫困户危房存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整合力度,统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和投入机制。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以及利用闲置农户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形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搬迁农户。加大投入力度,2018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全部改造完成,2019-2020年,对返贫新增的危房实施扫尾巩固。
(五)实施教育扶贫。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绝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缀学。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018年,全面完成改善贫困村村小办学条件全覆盖工程,确保全县贫困村村小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推进贫困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善资源平台、人人通平台和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到2019年,“智慧教育”全面覆盖贫困村学校。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努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
——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儿童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 “两免一补”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六)实施健康扶贫。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力争实现疾病筛查全覆盖、疾病救治全兜底、看病就医零负担,确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室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全部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强化人才培养培训,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院特岗计划,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提高薪酬待遇。
——实施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兜底保障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五保人员、低保人员全部纳入健康扶贫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15个百分点左右。在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对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新农合二次补偿和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力争达到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院住院费用零负担。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实施“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兜底保障工程”,整合新农合、民政和扶贫等部门政策资源,通过降低大病起付线标准、提高大病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民政救助二次报销以及医院费用兜底等措施,组织医疗队、确立分类救治公立医院,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施贫困人口疾病筛查全覆盖、疾病救治全兜底、住院就医报销零负担。
(七)实施兜底保障扶贫。进一步推进扶贫与民政低保制度相衔接,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到2020年,实现对低保贫困人口“最后一公里”的兜底保障全覆盖。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实施贫困村、贫困户救助申办收入核减政策,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落实农村取暖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推进实施低保延时延退。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确保2020年前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及其它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指导县区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求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适当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为救助对象提供差别化的救助。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渠道,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综合效益。
(八)帮扶扶贫。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资源,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成效,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县级领导包扶。全部落实县领导包乡镇(街道)、包贫困村抓产业项目的定点包扶机制,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
——党建促扶贫。发挥党建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党支部+各类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发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一线的重要作用,并在一线提供各级各类人才智力支持,大力开展“比干劲奔小康”活动,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
——驻村扶贫。实现所有贫困村驻村扶贫全覆盖。重点帮助贫困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养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帮助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强村。
——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推进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以定点帮扶单位为依托,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与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 企业帮扶。充分发挥统战部和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动员和鼓励引导社会民营企业和其它所有制国有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致富思源,勇担责任,组织开展“百企联百村,同走致富路”精准扶贫行动。动员和组织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和助推脱贫攻坚。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以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办好“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
(九)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以全县重点贫困村为重点,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加快解决贫困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为2020年解决全县区域性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县、乡公路为主体的农村道路交通网络建设,推动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的联通互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优先安排重点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对小河流、饮水涵养地流域治理、防汛抗旱灾害防治等治理力度,加快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1、进一步推进村级道路建设。有序推进贫困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安排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项目,解决通往乡、村学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支持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加强贫困村通客车线路上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逐步改造现有危桥。加大以工代赈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上述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合理规划建设村内道路,确保贫困村实现村通沥青(水泥)路达票全覆盖。
2、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性供水和水质不达标的,因地制宜实行升级改造。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延伸,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
3、加强贫困村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实现贫困村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加强贫困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直接通邮。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合作、商贸企业的合作,推动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率先建立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4、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贫困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乱埋乱葬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运费,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贫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
5、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乡镇(街道)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加大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到2020年,确保实现所有贫困村有1个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1处文化广场,并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器材。
6、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推动贫困村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县域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和党委政府双组长负责制。推进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建促扶贫的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县级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与省、市级财政资金投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大力开展金融扶贫贷款向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投放。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要,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力度。建立优先使用扶贫干部的正向激励用人机制,向基层和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培养和锻炼干部。
(四)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做好本级规划和指导乡镇(街道)规划的制定,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查巡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按照“资金、任务、责任、权力”四到乡镇(街道)机制,根据乡镇(街道)内脱贫攻坚任务,负责本区域内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
(五)严格管理考核。将脱贫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查问责到位。建立和健全监察巡查制度、考核验收制度和“三个一批”奖惩制度,分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开展专项监察巡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监督管理,对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六)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需要的扶贫工作队伍,解决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配强基层扶贫队伍。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强化扶贫队伍的能力素质和道德水平提升,进一步激发脱贫攻坚的内在活力。强化干部作风转变和廉政履职建设,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大扶贫宣传。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政策,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总结推广精准扶贫、驻村帮扶等典型经验,宣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办好“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