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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群成为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

发布时间:2018-02-23 09:07:49发布人:阅读: 次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这为新时代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城市群是指以一个或多个超大、特大城市为核心,依托现代交通运输网、信息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形成的能够发挥复合中心功能的城市集合体。发展城市群是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的重要途径。它能够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高效利用,实现城市合理分工、联动发展,有效解决区域内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带动整个区域集约高效发展。因此,城市群日益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已迈入中后期阶段,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52%。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病成为困扰许多城市的突出问题。城市病的起因主要是城市规划建设不合理、功能过度集中、人口快速膨胀带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住房拥挤等问题。而城市群建设正是解决城市病问题、防止掉入“城市发展陷阱”的一种有效城镇化模式。在城市群模式中,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定位各自功能,提升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资源聚集能力、特色发展能力,推动人口和资源要素由大城市向周边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转移,共同打造优良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实现城市(镇)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提升。可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不仅能消除城市病、显著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而且能拓展城市(镇)发展空间,释放城市(镇)发展潜力,大幅提升城市(镇)运行效率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发展城市群,强调相关城市(镇)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共建共享,在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经济地理方面互补共赢,在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统筹协同。这就需要完善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分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科学定位城市功能与产业分工。一方面,防止简单模仿、重复建设造成城市群内部各城市(镇)的内耗甚至恶性竞争,促进各城市(镇)“百花齐放”;另一方面,城市群内各城市(镇)应依托既有产业禀赋和基础,梳理产业链条、价值链条、创新链条,明确分工,形成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经济地理空间,实现各城市(镇)“百舸争流”。单个城市不宜追求“大而全”的产业链条,只需按照产业生态圈的理念,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找到自己在产业链条中的合适位置。

  构建完备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城市群成为一个有机统一体,前提是资源要素能够顺畅流动,而完备的基础设施是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的基本保障。应在加强能源、通信、交通等实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上,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相关城市(镇)融为一体。

  构建区域生态保护治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具有整体性、联动性,在城市群建设中处于优先地位。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低碳、生态、集约的城市运营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城市群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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