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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项小组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4-03 11:36:08发布人:阅读: 次

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和拼搏下,按照上级要求,我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改革事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改革事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事项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在构建完善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方面,我县印发了《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浚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浚政办文〔2017〕20号),成立了浚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为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我县成立了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市容管理处负责牵头改革事宜;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为加强对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长担任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担任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任,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

  二、健全制度方案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在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运用方面,全县主要行政执法部门都已加入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席会议,参与单位共有40家,目前,我县共归集公示了25839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金融扶贫方面,我县印发《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浚县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浚脱贫组〔2017〕21号);在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方面,年初在全省盐业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后,县主管领导组织县发改委、工信委、编办、盐业局四个单位主要领导及时召开联席会,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方面,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包制度,印发了《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据实进行追责问责。

  二是出台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县印发了《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浚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2017年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浚政〔2017〕9号)和《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浚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浚政办〔2017〕32号);在金融扶贫方面,我县制定了《浚县金融扶贫实施办法》(浚政办〔2017〕17号),印发了《浚县扶贫小额信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暂行)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浚政办〔2017〕28号),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期限为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并全额贴息;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我县印发了《浚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浚财〔2017〕4号)文件,同时,印发了《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浚县2017年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的通知》(浚政办〔2017〕6号),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为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印发了《浚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明确了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我县印发了《浚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浚县建设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7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浚城领办〔2017〕1号),明确了2017年度工作任务;为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出台了《浚县民政局浚县扶贫办关于印发浚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浚民〔2017〕31号),为524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87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特困供养;在推行河长制工作方面,印发了《中共浚县县委办公室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浚办文〔2017〕8号);在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我县编制了浚县2016-2020年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方向、种类、数量、比例和布局。

  三、强化沟通协调

  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为推广应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我县按照市统一部署,于今年4月份启动,目前,全县接通电子政务外网53家,其中县直单位41家,乡镇(街道、产业区)12家。在农商行组建方面,通过与河南省银监局沟通,2017年11月20日获批《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17〕345号),目前,农商行已顺利开业。在配合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权交易工作方面,我县于今年3月份向市水利局报送了《关于报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2020-2030年度用水计划的报告》(浚水〔2017〕14号)。目前,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正在稳步向前推进。在配合做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面,我县积极配合省市环保局做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目前,人员已冻结,正在等待省厅制定改革方案。

  二是加大与相关部门对接力度。为提高项目资金申报效率,我县指导项目单位填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按要求制成规范文本,逐级送审,今年财政系统申报项目10个,申报金额4158.83万元,已下达项目1个,金额200万元;在建立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三方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和合作模式方面,我县已与浦发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和中信银行郑州航海路支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域外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现有融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在推行河长制工作方面,2月3日,我县向各乡镇、街道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境内河流和水库进行全面普查的通知》,要求对浚县境内河流和水库开展全面细致地普查。

  三是强化学习交流。在研究制定我县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实施办法方面,通过对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和交流,我县已起草《浚县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在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尽快将县以下参改人员补贴发放到位工作方面,我县加大与淇县、淇滨区等县区交流沟通和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经验做法,扎实开展我县工作。

  四、注重方式创新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为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编制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及示范文本等材料,并由专人负责解答咨询、现场指导申报简易注销公告,大力提高申请效率。截止目前,全县已有32户企业申报办理简易注销手续。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预算公开方面,4月5日,全县64个一级预算单位在浚县人民政府网财政资金专栏向社会进行公开,并按上级要求对部门预算公开事项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说明。9月6日,在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关于浚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通过电视、广播、条幅、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上级住房公积金扩大收益范围政策,按全省统一部署,5月份开展住房公积金扩大受益面宣传月活动。

  四是争创试点示范。在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方面,为进一步发展我县老年保健事业,使老年人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县人民医院被定位浚县医养结合项目试点单位,拟筹建县医院老年养护院项目。

  

政治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县政治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事项共26项,其中,承接市重点改革事项24项,自主推进重点改革事项2项。

  一、承接市改革事项

  1. 制定我县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

  县人大与市人大进行了对接,已制定我县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出台《关于印发<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浚人常〔2017〕24号)文件。

  2. 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

  县人大与市人大进行了对接,已制定我县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浚人常办〔2017〕37号)文件。

  3. 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新举措,制定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完成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紧抓改革发展难点,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广泛征集提案,寓监督于各项履职工作,已拟定《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待省市文件出台后,根据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我县实施意见后印发。

  4. 完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与市民政局进行了对接,市民政局正在起草城乡社区协商机制方案,待市文件出台后,县民政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浚县实际制定浚县城乡社区协商机制文件。

  5. 积极推进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改革,健全完善群团改革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其他群团组织改革。(牵头单位:县委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成立县委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党的群团组织改革。

  6. 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加大力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制定了《浚县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支持企业引进高效农业、家居产业、文化产业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县财政结合实际,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浚县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对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审核程序、经费发放方式等6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推进人才强企,服务浚县经济社会发展。

  7. 制定县委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研究制定了《中共浚县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30项,县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8项,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6项,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8. 明确县委常委会职责清单。(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印发了《县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明确共同职责9项,县委书记职责8项,担任县政府正职的副书记职责6项,不担任县政府职务的副书记职责7项,担任县纪委书记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负责县委机关日常工作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负责组织工作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负责政法、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负责县政府有关工作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担任人武部职务的县委常委职责5项。

  9. 建立县委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9月份出台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划(试行)》。目前,县公安局等县直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共17个单位,设立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10. 建立监督责任清单。(牵头单位:县纪委)

  根据《中共浚县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中共浚县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浚县纪委浚县监察局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其中,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37项,派驻(派出)纪检组责任11项。

  11. 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牵头单位:县纪委)

  正在积极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接,待市文件出台后,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浚县实际制定考核办法。

  12. 制定县级派驻纪检组履职绩效考核办法。(牵头单位:县纪委)

  正在积极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接,待市文件出台后,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浚县实际制定考核办法。

  13. 制定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程序,建立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后备人选库。(牵头单位:县纪委)

  印发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重点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基本任职条件、人员储备、交流任职和提名考察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后备人才库已建立。

  14. 深化纪律检查机关内部体制改革,探索县纪委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办法。(牵头单位:县纪委)

  机关内设机构方案12月底前出台。根据省市改革精神,县级纪委不实行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

  15. 加快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牵头单位:县纪委)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定期更新内容,强化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审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016年已对全县科级以上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更新。

  16. 出台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实施办法,规范领导干部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的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对全县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工作进行调查,初步了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出台相关规范制度奠定基础。与省市进行了对接,待省市出台文件后,结合浚县实际正式印发。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抓实。

  17. 做好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县纪委)

  一是成立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纪委书记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织转隶、纪法衔接、宣传报道、保障服务五个小组。二是县纪委及时召开了由人大、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事管局、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开展摸底调研,全面摸清了涉改机构数、编制数、领导职数和实有人数。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人事局、检察院有关同志,对18名涉改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核。与财政局对接,就调整2018年度财政预算提出建议,为下步转隶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参照省市方案,起草了《浚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已于12月4日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已印发、报备。根据《鹤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涉改部门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转隶工作方案》,结合浚县工作实际,起草我县转隶工作方案。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县监察委组建工作。

  18. 稳步推进县级纪委派驻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纪委)

  县纪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53号)、《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鹤办〔2017〕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征求组织、编制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已于2017年12月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并已上报市纪委审批。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对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逐人进行谈话调查,了解征求各纪检组长想法意见,为12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打好基础。

  19. 完善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积极推进“三考合一”,综合运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既看民意基础,又不唯票唯分。年初,组成7个考核组对全县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科级领导班子运转情况和干部的综合表现,为县委发现和使用干部积累了第一手资料。同时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

  20. 建立“三考一库”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干部考核评价精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强化平时考核,增进日常了解。改进干部日常考察制度,把干部考察工作前移到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上,注重在重要关头、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探索完善了同职位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公开晒绩、现场评议,把成绩和问题摆在桌面上,干群沟通面对面,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了工作动力。优化考察流程,确保公开公平。明确和规范干部任职考察,通过考察预告公布考察组成员信息及联系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探索在民主推荐中吸收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老干部参加,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考察人选开展延伸考察,不断拓宽考察组听取意见范围。严格任职考察,突出比选把关。实行“四提四必”,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21. 在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实名制推荐干部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等关键岗位试点。(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在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中,实行干部实名制推荐制度,在今年3月份的干部推荐中,所有选拔任用干部全部实行了干部实名推荐。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全委会票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制度。

  22. 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全媒体阵地建设,积极参与鹤壁市公务员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培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自鹤壁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开通以来,我县1350多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实现了网上培训,参训率达到了90%以上。印发了《关于转发鹤壁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每年年底对公务员培训学分进行考核,当年培训学分不合格者,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培训学分不合格,年度考核降低一个考核等次。

  23. 建设涵盖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入党申请人的全县党员信息库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发展党员工作纪实、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5月份科学制定了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开展了全县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创新实施“党员个人填写、支部书记确认、基层党委审核、统一录入校核”信息采集四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党员信息采集工作,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并于8月10日前在全市率先高标准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全县共有28898 名党员和904个基层党组织全部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已开通运行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党员信息管理、组织关系转接3个子系统,省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更加便捷高效。

  24.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办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积极与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对接,结合浚县实际,已出台征求意见稿,待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予以印发。落实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自主推进改革事项

  1.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探索面向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开展延伸巡察,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出台县委巡察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自主推进改革事项)(牵头单位:县委巡察办)

  在每轮巡察工作中,要求巡察组必须对乡镇所辖行政村和县直单位所属二级机构进行延伸巡察,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轮对14个单位的集中巡察,延伸巡察基层站所和行政村58个,有效延伸了巡察工作触角,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彰显了政治巡察的效果。紧扣巡察问题,建立了“3+1”督查机制,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浚县巡察督查工作实施细则》已印发。开展全面督查5次,印发督查通报5期,进行督办谈话12人次,督查整改问题64项,清理违规事项7项,收缴、退还违规资金33.6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 建立驻村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中的管理办法。(自主推进改革事项)(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制定出台了《加强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的管理办法》,建立省派市派和县派第一书记2个微信工作群,认真落实每日签到、请销假等制度,坚持实行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平台考勤,坚持5天4夜工作制,第一书记入村工作全部定位签到;举办档卡填写培训班和第一书记脱贫攻坚知识测试,召开了驻村第一书记述职评议会、驻村第一书记第一次和第二次脱贫攻坚工作汇报会,全面加强第一书记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水平。10月26日召开了全县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安排部署会,随后召开了新一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对接会、新一批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培训会,11月底,新一批的驻村第一书记已经全部入村。印发《关于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在岗工作情况的督查方案》,通过到村督促指导、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等,加强对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县委选派办共到村督导第一书记28次,涉及238人次,印发通报15期,有力地促进了第一书记坚守岗位、扎实工作。

 

  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小组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县委改革精神,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全面深化改革,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积极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文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二是电视宣传与经营分开改革不断深化。推动县广播电视台走市场化道路,建立宣传与经营分开、制作与播出分离的机制,努力把县广播电视台打造成传播力强、影响力大的新闻媒体。

  二、积极探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模式,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

  城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由县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各乡镇、街道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落实“三员一保”制度,即“管理员、辅导员、维修员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村、居委会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由所属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管理使用。要经常组织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办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形成政府主导、各司其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

  一是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步骤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到2019年底,全县1乡6镇4个街道共438个村、26个居委会将规范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我们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全市规划,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各项建设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到精品工程上,积极主动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力争到年底建成186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二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能力。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和“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坚持“节日为重点、常年不断线”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由政府投入资金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演出节目。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广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广场文化活动每年举办150多场,“舞台艺术送农民”每年下乡巡回公益演出30场。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建设。目前全县以文化馆、图书馆为龙头,以7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村级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辐射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已初具规模。

  四、分类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力争12月底完成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图书馆装修搬迁并投入使用。文化馆位于县文化艺术中心西北角三、四层楼,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计划设立非遗实物陈列室、红色教育展览室、小型演出厅、综合培训教室、舞蹈培训教室、音乐培训教室、老年活动室、非遗档案室、书画陶艺创作室、摄影艺术展览室等十几个对外免费开放活动室,单位内部设办公室、群众文化部、音乐、戏曲、舞蹈部、书画美术摄影部、非遗办公室、活动策划部、财务部等部室。图书馆位于县文化艺术中心西南角二、三、四层楼,建筑面积约3370平方米。计划设立二楼为少儿借阅室、报刊阅览室、采编部、办证室等,三楼为成人借阅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浚县支中心、多功能演播厅、机房等,四楼为古籍保护中心、古籍书库、辅导培训部、展厅、办公室等。

 

司法和社会管理改革专项小组

2017年工作总结

  1.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建立适应司法办案需要的办案组织形式,建立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官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法院、检察院)

  县法院:一是探索建立适应司法办案需要的办案组织形式。制定了新型审判执行团队及审判辅助部门、综合部门人员配置方案,共设置9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3个审判辅助部门和4个综合部门。其中包括刑事、行政、立案审监、执行裁决团队各1个,5个民事审判团队及审管办、法警队、技术科,政治处、办公室、行政科、监察室。共配置员额法官31人,法官助理20人,司法辅助人员22人,书记员2人。新团队模式的运行,使法院内设机构由21个缩减为16个,审执业务部门干警人数占比上升为85%,使人员配置更趋于合理,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真正实现了向审判一线倾斜的目标。二是建立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按案件类型统一字号,构建专业案件与辖区分片相结合、特殊类型与机动调整相结合的案件分流模式。刑事、行政、执行、金融等案件以专业分流为主、指定分流为辅;民事案件以区域分流为主、专业审判为辅为主要原则,同时根据各审判团队人员数及法官人数,结合审判团队审判力量,由立案审监团队统一调配、平衡各审判团队案件的收案情况。立案审监团队按照上述原则受理案件并将案件分流给相关审判团队,再由审判团队负责人根据案件难易及结案情况分流给承办法官。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印发了《浚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主任的绩效考核考评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及绩效资金分配。充分结合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综合部门人员的工作特点,设置绩效考核内容,并以此作为员额退出、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大大提升了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法官职责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浚县人民法院关于独任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工作职责的规定(试行)》,明确了独任法官工作职责,合议庭情况下承办人工作职责,合议庭其他成员工作职责,审判长除承担由合议庭成员共同承担的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了《浚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签署办法(试行)》,规定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裁判文书经合议庭成员依次签署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发外,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也不得以口头指示、旁听合议、文书送阅等方式变相审批案件。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研究制定了《浚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进入员额的副院长、庭长直接编入相应的审判团队,院庭长要带头办案。院长可以根据需要参加任意一个审判团队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院庭长入额后应当办理案件,包括独任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作为承办法官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案件,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规定庭长每年办案量不低于本部门法官平均办案量的70%。 院长办案量不低于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其他入额副院长办案量不低于法官平均办案量的30%。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依法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设立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制定了《浚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规定(试行)》,成立了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刑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两个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在院审判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审判执行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等问题,提出参考意见或建议。合议庭认为案件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可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讨论意见入副卷备查。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审判委员会履行研究讨论案件和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责,依法合理确定审判委员会议案、议事范围,规定了审判委员会议案、议事程序,严格了审判委员会审判责任承担及相关保密规定。

  县检察院:大力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变过去“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办案模式,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按照最高检制定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检察长统一领导相统一、明确检察官权力与强化监督制约相统一。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必有责。根据案件类型、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完善司法责任体系,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目前,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制度,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等司法责任制度体系,在改革实践中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抓紧启动大部制改革,加紧研究制定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推行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综合机构与业务机构同步改革,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拟将内设机构精简到8—9个,将人力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聚焦检察业务,打造保障有力、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检察队伍,努力构建检察工作新格局、开创检察工作新气象。

  2. 全面完成员额制改革,推进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积极落实员额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务套改工作,落实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检察院)

  县法院:一是推进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根据省市法院方案要求,除院长以外的其他法官,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任入额。法院37名法官参加了统一笔试、考核,并从中选任员额法官31名,形成了中青法官为主、结构更加合理的专业法官队伍。在此基础上,根据《河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了确定及晋升,并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进行了套改工作。目前,法院员额法官共有四级高级法官1名,一级法官9名,二级法官21名,三级法官助理1名,四级法官助理4名,五级法官助理15名,五级书记员2名。二是落实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豫高法﹝2017﹞250号)的通知要求,对除司法警察外列入中央政法编制的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发放绩效奖金。根据浚县人社局测算:员额法官按照本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绩效奖金1579元/月,2017年绩效奖金总量为 489490元;审判辅助人员按照本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绩效奖金1514元/月,绩效奖金总量为333080元;司法行政人员按照本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绩效奖金1438元/月,绩效奖金总量为186940元。绩效奖金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不超过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的40%)+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不超过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的60%)构成。基础性部分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部分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次发放。

  县检察院:一是坚持“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明确将员额配备给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等办案部门,配备给必须由检察官行使职能的岗位。严格掌握入额标准和条件,真正让愿办案、能办案的检察官入额。建立了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不办案、不胜任办案工作或离开办案岗位的,及时退出员额。经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宪法宣誓等程序,择优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26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其他人员按照分类定岗、规范管理的原则,确定司法行政人员11名,司法辅助人员28名,人员分类管理圆满完成。二是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符合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在制定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施行分类定岗、规范管理。

  3.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县法院)

  一是完善庭前会议程序,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健全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听取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意见。2017年以来,召开刑事庭前会议5次。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庭审时控辩双方发表意见更具有逻辑性、针对性,庭审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庭审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规范定期宣判制度,大力提高当庭宣判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确保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2017年以来,刑事审判庭当庭宣判案件17件。通过当庭宣判,提升司法效率,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三是提高出庭辩护率,立案均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均依法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对家庭贫困、智力发育迟滞被告人,由法院函告法律援助中心,让其得到法律援助。2017年以来,辩护人出庭辩护78人次,其中法院指定辩护人8人次。通过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4.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施意见,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牵头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健全机制,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建立了涵盖人民警察、刑事案件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等各类型出庭人员的证人出庭长效机制;落实证人出庭作证配套保障措施。通过在刑事案件审理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强化控辩平衡,有效帮助法官认定争议事实,排除非法证据,使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升司法公信力。

  5. 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行小额民事案件速裁。(牵头单位:县法院)

  出台《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的规定(试行)》,确定“区域分流为主、专业审判为辅”分案原则,根据案件类型、诉讼标的和双方当事人的人数等因素,细化了简案、繁案的分类标准,将大量的简单案件分流到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同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在立案登记时发现的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案件,直接登记为小额诉讼程序,并向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须知。2017年以来,适用简易程序案件1848件。

  6. 贯彻落实上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监督员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按此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是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主体。2017年5月,鹤壁市司法局在我县区域选聘人民监督员,浚县司法局积极配合协助,从人员推荐、组织考察都给予了全力协助。结合各行业特点,为市司法局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8人,被选聘6人。另外有1名自荐人员被选聘。最终鹤壁市司法局在我县区域选聘人民监督员7名。

  7. 全面推进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和上级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县编办、财政局、交通局、人社局、信访局、住建局、城管局)

  一是落实平安技防建设。2017年全县所有重点区域、大伾山景区和浮丘山景区均已完成视频监控的安装工作。共建设一类高清视频监控708路,二类社会资源监控657路,车辆卡口16处,覆盖了我县所有重要出城和出县道路。监控点位经纬度均标注完成,正常在线率不低于90%,所有车辆卡口数据均按规定上传至市公安局数据库。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建设白寺、屯子、王庄、善堂、小河、新镇、卫贤7个三级监控中心并重新建设联网的工作任务,并高标准建设了一个二级监控中心。建立健全了视频监控队伍,仅2017年支撑各类案事件线索查询813起,为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维稳反恐、指挥调度、民生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动态资源接入。按照省厅“大数据”战略总体要求,2017浚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了社会资源采集工作。把医院、水、电等方面信息资源接入到信息库中,让全社会都成为公安侦查管理的信息来源。截止目前已成功接入浚县第一人民医院、浚县妇幼保健院、浚县中医院、浚县脑血管医院四家医院的就诊、住院、体检信息共计270余万条;成功接入浚县汽车站乘客购票信息11万条;收集浚县建业超市会员及刷卡信息30余万条,电力、税务、燃气、供水、广电等信息20余万条。数据的成功采集,不但丰富和拓展了公安机关侦查管理的信息来源,更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基因Y库建设。2017年,浚县Y库建设共完成15916个家系,包括男性人数483023人,采集血样37347份,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下良好的基础。

  8. 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细化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体系、层级晋升管理办法、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

  一是进一步强化辅警组织纪律观念,严格辅警队伍管理。在辅警队伍中开展了“从我做起,严纪律、学条例、讲规矩、树形象”活动,组织辅警队伍学习《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养成严格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和习惯。二是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辅警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竭诚为民、勇于奉献。2017年,公安局开展了争当“辅警标兵”、“辅警之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通过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辅警队伍建设,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浚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专项小组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事项共9项,现将具体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1. 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中央、省、市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牵头单位:县编办)

  做好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中央、省、市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2. 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权力、责任和效率清单,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县编办、发改委)

  正在有序推进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国务院简政放权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今年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两项,分别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办理。

  3.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委、民政局)

  我县已起草好《浚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并征求过各相关单位意见,目前正准备上县委常务会,会后修改完善后即可印发。

  4. 积极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牵头单位:县编办)

  正在有序推进。对生产经营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情况进行了统计,人员只出不进,做好了改革相关准备工作。

  5.实现县乡网上行政审批全覆盖,实现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

  严格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1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要求,指导项目单位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投资项目备案、审批事项,简化备案、审批程序,规范备案、审批行为,提高备案、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在承诺的时限内,按规定程序在河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做好项目备案、审批工作。截止2017年底,我县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办理事项192个,其中,备案165个,审批27个。

  6.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牵头单位:县编办)

  经过认真梳理,相关单位共汇总上报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201项,经过梳理,拟取消186项,保留15项;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政府批准印发。

  7.落实省《关于整合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相关整合工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里已批复同意成立检验检测中心,我县成立检验检测中心文件已经印发。人员编制、检测设备等正在划转之中。

  8.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一步理顺产业聚集区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县编办、民政局、发改委)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6年制定了《浚县产业集聚区与黎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理套合工作实施方案》,并以两办名义印发。浚县产业集聚区“三定”规定已经印发,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9.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县编办)

  第一批106项下放权限目录、“三定”规定,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已拟定。待县政府同意后印发。

 

“三农”(城乡一体化)工作专项小组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县委“三农”(城乡一体化)改革专项小组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体部署,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改革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节点积极稳妥推进承担事项,阶段任务基本完成。

  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浚县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在去年完成组织机构建设、宣传发动、配套文件制定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7月底,市定95%目标任务完成。(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涉及11个乡镇(街道)450个行政村,涉及农户14.9万户,59万人,耕地107.6万亩。截至7月底,确权登记颁证调查摸底、外业测绘、审核公示工作基本结束,合同签订、数据入库工作开始扫尾,全县11个乡镇(街道)457个行政村,需确权颁证村453个,审核公示全部结束,信息纠错、资料归档、数据合库正在进行,完成颁证434个行政村,占总颁证任务的96%。)

  二、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

  为加快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流动,浚县按照省、市有关精神,浚县编制委员会于2017年2月印发《关于成立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批复》(浚编〔2017〕5号),正式成立了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性质为事业法人,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增设农业、担保、评估、银行等服务窗口,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的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实现“一站式”服务,3月份,交易中心人员、设备全部到位,相关业务开始有序办理。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05笔9.61万亩。

  三、继续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授权,浚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成为全省9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之后,浚县抢抓机遇,组织相关部门,攻坚克难,大胆探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农村资产资源评估体系,成立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物评估小组,科学评估土地流转基准价值,出具价值评估报告,形成标准化的评估流程和框架,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提供服务,确保产权流转顺畅。二是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印发了《浚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浚县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办法》、《浚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物价值认定评估办法》、《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设立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自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财政资金500万元,连续出资6年,最终累计到3000万元),弥补本金损失的贷款部分风险,增强贷款人放贷积极性。三是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全县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569笔,金额14619万元;余额542笔,金额14027万元。

  四、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017年,按照省、市要求,我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重点是推进两个基层社改造。其中,善堂供销社改造项目,规划利用善堂供销社老行政院旧址建设善堂供销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概算总投资2500多万元,已经全部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其次是城郊供销社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是按照古城建设规划,对位于西大街特色商业区的12间两层商场进行仿古改造,截至目前,改建工作全部完成。

  五、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根据《河南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豫财农〔2016〕56号)和《关于提前做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财农函〔2017〕5号)文件精神,我县及时制定了《浚县调整完善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浚农〔2017〕16号文件),召开了全县动员会,组织各乡镇(街道办)进行补贴面积的界定、核实、公示。经过逐级摸底登记核实公示,浚县2017年补贴面积813291.53亩、补贴金额93081349.01元。2017年6月16日前补贴清册全部输入财政“一卡通”系统,2017年6月20日将信息转入信用联社开始发放,6月26日发放完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农户,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六、持续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

  2017年,我县共开展省级集体经济试点4个(新镇镇邢固村、善堂镇杨梁村、伾山街道东关村、黎阳街道前寺庄村),争取到位省、市扶持资金589.6万元,县配套投入53.6万元。目前,四个试点村工作方案制定均已完成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18年可产生稳定收益。

  七、完善户口登记政策,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鹤壁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实施细则》精神,按照《鹤壁市公安机关关于集中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5月起至10月底集中开展了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发动、梳理排查,共筛查出无户籍人员412人,其中贫困人员243人,对这些无户籍人员,按照省《意见》要求,分类、依规解决户口登记问题。工作中,采取查阅档案、入户走访调查、网上核查、人像比对、发函协查等方式,逐人进行查证,杜绝户口登记出现“错、重、假”问题。对未确定法定关系的无户口人员可随共同居住人以“非亲属”关系在居住地登记户口;对无合法稳定住所、无亲戚朋友投靠的无户口人员建立社区集体户口登记户口。截至目前,上述412人户籍登记问题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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