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浚县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1日
浚县“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
学校建设专项规划
为优化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浚县“十二五”期间布局调整规划实施情况及现状
浚县县域面积966平方公里,辖1乡6镇4个街道办事处,438个行政村,26个居委会,人口71万,其中城区人口16.5万。
“十二五”期间,共撤并义务教育学校50所(含教学点),其中:初中7所,小学17所,教学点26个。到2015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共有263所(含教学点),其中: 初中21所(均为寄宿制),小学182所(寄宿制1所),教学点60个。分布在城区的普通初中6所、小学41所、教学点7个,分布在乡镇普通初中15所、小学141所、教学点53个。全县教学班共有1980个,其中: 初中409个,小学1387个,教学点184个;在校生73124人,其中: 初中22932人,小学47919人,教学点2273人;寄宿生20219人,其中: 初中19393人,小学826人;教职工3720人,其中: 初中1351人,小学2265人,教学点104人;专人教师3640 人,其中:初中1308人,小学2229人,教学点103人;初中生活服务人员46人。学校占地面积2111517平方米,其中: 初中778308平方米,小学1185522平方米,教学点14768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17906.4平方米,其中: 初中276772平方米,小学304497.4平方米,教学点36637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4438.65万元,其中: 初中1700.58万元,小学2657.83万元,教学点80.24万元。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小学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基本实现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办学质量和效益提升,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突出重点,又协调发展。进一步统筹城乡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与城镇化规划相结合,与“全面改薄”、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规划相衔接,做到科学合理规划。
2.坚持分类指导。处理好就近入学和提高质量的关系,注重提高农村学校的规模效益与质量。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变化,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3.坚持严格标准。按照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的要求,在注重农村学校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重点抓好一批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整体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多措并举,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要求。
4.坚持依法治教。深入贯彻落实我国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和提高依法治教能力,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三、“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迁建非寄宿制小学1所;新建非寄宿制小学4所,新建寄宿制小学1所;改扩建寄宿制学校13所,其中:初中8所,小学5所;合并学校51所,其中:初中5所,小学14所,教学点32个;撤销小学1所,小学撤销转为教学点46所。
新建、迁建非寄宿制小学和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19所。规划总投资17498.8万元,其中:2016—2017年投资5404.8万元,2018—2020年规划投资12094万元。
1.新建、迁建非寄宿制小学5所,分别为浚州小学、宏基小学、城北小学、永定小学和王庄镇纬五路小学,规划投资5120万元。
2.新建寄宿制小学1所,规划投资1471万元,其中:校舍投资984万元,装备投资367万元,其他投资120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656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560平方米,生活用房6000平方米;容纳小学寄宿生1001人。
3.改扩建寄宿制学校13所,规划投资10907.8万元,其中:校舍投资9154.8万元,装备投资1041万元,其他投资712万元;新增校舍建筑面积59332平方米,其中:新增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18514平方米,新增生活用房面积40064平方米,新增行政用房面积754平方米;新增寄宿生6471人,其中新增小学寄宿生2994人。
经过“十三五”期间的布局规划调整,使我县逐步形成初中、中心小学、村小学和教学点相互关联的布局结构。到2020年,全县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16所(含教学点),其中:初中16所,小学126所(寄宿制小学7所),教学点74个;在校生72283人,其中:初中23580人,小学43044人(寄宿生4785人),教学点5659人;教学班1901个,其中:初中468个,小学1210个,教学点223个;教职工4298人,其中:初中1784人,小学2263人,教学点251人;专人教师4258人,其中: 初中1767人,小学2240人,教学点251人;寄宿制学校生活服务人员297人,其中:初中234人,小学63人;学校占地面积2174015平方米,其中: 初中749699平方米,小学1110400平方米,教学点31391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26135平方米,其中: 初中309274平方米,小学341693平方米,教学点75168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6924.33万元,其中: 初中2082.1万元,小学4354.98万元,教学点487.25万元。
(二)乡镇(街道)具体计划
1. 黎阳街道
2017年,将2所小学撤销后转为教学点,分别为吴村小学、双庙小学;将乔庄教学点合并到西沙地小学。规划投资74.8万元,扩建县第二实验中学学生食堂540平方米。
2020年,规划投资690万元,新建县第二实验中学学生生活用房3719平方米,购置教学和生活设备。
2. 浚州街道
2016年,将甘草庄教学点合并到桑村中心校,将东榆柳教学点合并到七股路中心校。
2017年,新建城北小学,占地17680平方米,规模为24个班,容纳在校生1080人,规划投资991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5393平方米。建成浚州小学,占地20121平方米,规模为24个班,容纳在校生1080人,投资991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5393平方米。
2018年,合并1所小学和2个教学点,分别将桑村中心校和孙庄教学点合并到浚州小学,小榆柳教学点合并到七股路中心校。
2019年,规划投资525万元,改扩建县实验中学学生食堂3500平方米。
2020年,新建永定小学,占地面积20121平方米,规模为24个班,容纳在校生1080人,规划投资991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5393平方米;合并3所小学,分别为十里铺小学、西陈村小学和大理小学。
3. 卫溪街道
2016年,新建宏基小学(西王桥小学迁建),占地面积16700平方米,规划投资991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5393平方米。将移民中学合并到卫溪中学,将王寺庄教学点合并到菜园小学。
4. 伾山街道
2016年,将东杨玘屯教学点合并到西杨玘屯小学,将前毛村小学合并到后毛村小学,将角场营小学转为教学点,高年级并到后毛村小学。
2017年,将3所小学撤销后转为教学点,分别为高村营小学、东宋庄小学、大高村小学,高年级并到西杨玘屯小学。
5. 善堂镇
2016年,改扩建镇第四初级中学,规划投资168万元,新建学生生活用房1192平方米。
2017年,将4所小学转为教学点,分别为大何村小学,高年级并到白毛中心校;前村小学,高年级并到西善堂中心校;赵礼村小学,高年级并到贾胡庄中心校;杨梁村小学,高年级并到下河中心校。
2018年,改扩建镇第一初级中学,规划投资922万元,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5894平方米。将园林场教学点合并到王庄教学点。
2019年,将善堂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两校老校区统一规划,改扩建成寄宿制小学,为善堂镇中心小学。规划投资1471万元,新增校舍建筑面积6560平方米。将6所小学转为教学点,分别为善堂中心小学、西善堂中心校、王庄中心校、贾胡庄中心校、乔李村小学和临河小学,高年级并到善堂镇中心小学。将李村教学点合并到沙西中心校,后寨小学合并到朱村中心校,镇第二初级中学、第三初级中学和第五初级中学合并到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0年,将李洪庄小学和陈村小学合并到了堤中心校。
6. 王庄镇
2016年,把韩井固教学点合并到王庄镇中心小学。
2018年,新建纬五路小学,占地面积39562平方米,规划投资1156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5088平方米。将5所小学转为教学点,分别为井固中心校、南井固小学、枣林中心校、军寨中心校和胡村中心校;将5所小学合并,分别为小寨小学、西枣林小学、李甘寨小学、小滩小学和牛李庄小学;将4个教学点合并,分别为刘坡教学点、申窑头教学点、东赵庄教学点和大赵庄教学点。将郭村教学点合并到新寨中心校。
7. 屯子镇
2016年,将5所小学转为教学点,分别为码头小学、后胡寨小学、余营小学、郑厂小学和席营小学。
2017年,改扩建镇第二初级中学,规划投资291万元,新建学生生活用房面积2079平方米。将3所小学撤销后转为教学点,分别为将东王村小学,高年级并到西李村中心校;门村小学和三角小学,高年级并到小寨中心校。
2019年,合并2个教学点,分别将郭厂教学点合并到屯子中心校,袁郑庄教学点合并到西李村中心校。
2020年,将屯子中心小学改扩建为寄宿制小学,规划投资905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3935平方米。合并3个教学点,分别将孙庄教学点合并到裴庄中心校,大黄庄教学点合并到小寨中心校,原厚教学点合并到桥村中心校。
8. 白寺乡
2018年,改扩建白寺乡第一初级中学,规划投资770万元,新建学生宿舍楼4665平方米。
2020年,将白寺乡中心小学扩建成寄宿制小学,规划投资511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1624平方米。将3所小学转为教学点,分别为东许庄小学、西北小学和辉泉沟小学。合并2个教学点,分别为刘皮洼教学点和东郭村教学点。
9. 卫贤镇
2018年,改扩建镇第一初级中学,规划投资1107万元,新建学生宿舍楼6708平方米。
2019年,将卫贤镇中心小学改扩建为寄宿制小学,新增占地面积18648平方米,规划投资1912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10514平方米。将5所小学转为教学点,分别为北纸坊中心校、袁香菜中心校、侯香菜中心校、前屯小学和于村中心校。
10. 新镇镇
2016年,改扩建镇第一初级中学,规划投资742万元,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4226平方米。将孟庄教学点合并到淇门中心小学。撤消曙光小学。
2017年,将4所小学撤销后转为教学点,分别为兰庄小学,高年级并到新镇中心小学;彭村小学,高年级并到牛村中心小学;东枋城小学,高年级并到前枋城中心小学;张堤小学,高年级并到长屯中心小学。
2018年,改扩建镇第一初级中学,规划投资742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2019年,将新镇镇第一初级中学搬迁到新校区,将老校区改扩建为寄宿制小学,为新镇镇中心小学,规划投资783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将3所小学转为教学点,高年级并入该校,分别为码头中心小学、东高宋中心小学和西高宋中心小学。合并3个教学点,分别将于庄教学点合并到西郭村中心校,和庄教学点合并到前枋城中心校,牛四教学点合并到寺南中心校。
11. 小河镇
2016年,把小河镇第三初级中学合并到小河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8年,将小河镇饭店小学转为教学点,高年级并到郭渡中心校。合并3个教学点,分别将东王渡教学点合并到西王渡中心校,申湾教学点合并到烧酒营小学,柴湾教学点合并到周口中心校。
2019年,合并2个教学点,分别将冯庄教学点合并到瓮城中心校,张贾店教学点合并到刘庄中心校。
2020年,改扩建小河镇小河中心校为寄宿制小学,规划投资765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2780平方米。将下滩小学转为教学点,高年级并入小河中心校。合并2个教学点,分别将袁庄教学点合并到聂渡中心校,任贾店教学点合并到刘庄中心校。
四、政策与措施
(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与“全面改薄”、扩充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义务教育保障工程等规划项目相结合,积极申请资金,加大建设资金投资力度,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改变农村中小学办学分散状况,努力扩大城镇教育资源规模。优化中小学布局后,撤并学校资产仍由县教体部门统筹使用,其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要“物随生走”,归并到新校使用。校舍是宝贵的公共教育资源,在农村要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确实不需要的校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由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布局优化中保留学校的建设,严禁私分或挪作他用,坚决杜绝教育资源流失。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对规划保留的中小学校,到2020年要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对每所中小学校的校舍、师资、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及运动场地等应按照标准配备,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应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形成适宜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校舍和生活设施建设要达到坚固、安全、适用的要求,对低标准校舍应进行维修加固及功能提升,坚决消除D级危房。对保留的农村教学点应满足基本的教育教学需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认真抓好上级实施支持的农村教育的各类项目,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到2018年底,使我县中小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认真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全面落实每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的任务,逐渐消除城镇“大班额”。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完成所有中小学校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任务。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配安置中小学教职工。在同一区域内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互补余缺,对优化中小学布局撤并学校的校长和教职工要统筹考虑、统一调配,符合安置条件的要及时安置,不符合条件的要通过培训、转岗等办法,及时妥善安排。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禁空编不补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职工编制,保障偏远地区学校教职工编制。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提升教师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和师德水平。把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经费投入,确保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教育质量。结合实际,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奖励机制,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坚决防止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四)切实做好寄宿制学校规划和建设。把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整合现有教育资源,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措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的实际需要。寄宿制小学的规划和建设要与“全面改薄”和“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工程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相衔接,有计划、分步骤地建设学生食堂、师生宿舍及饮用水、浴室、医务室、厕所等生活设施。充分考虑寄宿制学校办学成本较高、教职工需求较多的实际情况,在公用经费补助、教职工编制核定等方面向寄宿制学校倾斜。
(五)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对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学校,要合理制定撤并方案,经论证、公示和报批等程序后执行。在学校撤并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深入调研,充分考虑学校撤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安排师生分流和学校资产处置,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学校撤并方案论证过程中,要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乡镇(街道)的意见,听证会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学生家长不少于40%。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或在撤并学校和扩容学校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六)保障学校用地。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均衡推进。根据人口居住状况以及城市发展趋势,科学编制中小学建设布局规划。对城区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建设用地,要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格加以控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挪作他用。抓紧对农村中小学用地进行确权,对暂时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的农村学校,在学校校舍建设审批时,立足现实,简化手续,可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乡镇(街道)审核,报批校舍建设用地手续。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挖潜盘活存量、降低建设成本”的原则,立足使用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减少建设费用。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确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依法使用乡镇(街道)、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需占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七)切实办好教学点。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教学点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要建立完善符合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评定标准,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鼓励采取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等措施,支持优秀教师到教学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先为教学点配备多媒体设备和数字化优质课程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中心小学的管理和指导作用,组织优秀教师巡回教学,开展连片教研,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教学点教育质量。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一次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工作,尤其是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研究解决学校建设用地、资金保障、教师配备等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教育资金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布局优化资金。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督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我县学校布局优化工作。年度任务、工作进度、责任主体等信息将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
附件:1. 浚县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2. 浚县“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情况一览表
3. 浚县“十三五”期间新建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4. 浚县“十三五”期间改扩建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5. 浚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6. 浚县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寄宿制学校现状图
7. 浚县“十三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学校进展图
8. 浚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寄宿制学校规划图
以下附件为“浚政〔2017〕12号.doc”原文,内有上面8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