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办发〔2015〕56号),充分发挥国、地税各自比较优势,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浚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办发〔2015〕56号)为统领,按照“政府主导、机制保障、示范引领、突出重点、考核拉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渠道、丰富合作事项,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质效,保障税收应收尽收,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服务深度融合。
1. 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厅。成立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采取“一人一窗”通办双方业务的形式,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打造浚县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品牌。
2. 共建国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升级网上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功能,实现联合移动办税、联合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业务最大化。
3. 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培训。策划和组织实施重要的专项税收宣传行动,在有关媒体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整合优化各部门功能,逐步建立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网络宣传平台。
4. 联合建立完善诚信纳税机制。联合开展信用评定,开展税收不良记录认定;统一重大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标准;联合建立税收信用“黑名单”制度,统一税收信用信息数据标准,推进税收信用信息应用。
(二)加快执法适度整合。
1. 协同执法和管理共治。按照便利纳税人、集约化征管的要求,适度整合征管力量,探索联合执法;优化整合国、地税机关征管资源,尽快形成国、地税基础税源共治格局。
2. 联合强化税收征管。对税收非正常户进行联合公告,形成管理合力;联合开展税收定额核定;联合发布欠税公告,共同采取清缴措施;协同开展风险应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共同组建团队,共同实施风险应对。
3. 加强税务稽查合作。联合实施税收稽查计划制定、对象确定、案件审理、税收保全和税款执行;加强税收检查中有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相互通报和相互认可,提高检查信息的利用效率。
(三)强化信息高度聚合。
1. 强化信息共享,夯实合作基础。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支撑,明确信息交换的范围、方式、时限和要求,建立国税、地税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渠道。
2. 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联合应用。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联合采集、应用,通过数据交换、信息交流,共享涉税信息,做好信息管税文章,推进政府部门涉税信息依法开放共享。
3. 开展联合税收分析。共同开展税源经济调研分析,提出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联合开展税收其他工作。随社会经济发展及税收征管形式需求,除以上内容外,国、地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提高工作质效出发,可随时确定合作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深化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扎实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和国、地税深入合作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确保各项合作事项健康有序开展。
(二)落实保障机制。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建立落实好定期联络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深度合作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合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将深化国地税合作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国、地税合作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标准、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等,加强督察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保障国、地税合作工作快速推进。